← 《骨髓賦》目錄
十二宮論
古籍選錄 →
骨髓賦》· 明代

十二宮論

各宮主象與吉凶
本章收錄 4 段重點原文(選錄,非全章)
01

命宮為本,三方為用:財帛主財源、官祿主事業、遷移主外緣。三方四正吉星會照,命格方能完整發用。

02

夫妻宮看配偶氣質,子女宮看子女緣分,疾厄宮看身體罩門,遷移宮看外出運勢。各宮主星與四化決定該領域之吉凶進退。

03

田宅宮為命盤財庫,正財能否守住看此宮;福德宮為精神享受,心安與否看此宮;父母宮為長輩關係,亦主文書契約。

04

空宮借對宮論事——某宮無主星時,借其對宮主星論該宮之事。如命宮空宮,借遷移宮主星定命格。

← 上一章
六煞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