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斗數全書》· 明代
斗數發微論
論命要旨
本章收錄 20 段重點原文(選錄,非全章)
01
白玉蟾先生曰觀天斗數與五星不同,按此星辰與諸術大異。
02
四正吉星定為貴,三方殺拱少為奇。
03
對照兮詳凶詳吉,合照兮觀賤觀榮。
04
吉星入垣則為吉,凶星失地則為凶。
05
命逢紫微非特壽而且榮,身遇殺星不但貧而且賤。
06
左右會於紫府極品之尊,科權陷於凶鄉功名蹭蹬。
07
行限逢乎弱地未必為災,立命會在強宮必能降福。
08
羊陀七殺限運莫逢,逢之定有刑傷。(劫空傷使在內合斷)
09
天哭喪門流年莫遇,遇之實防破害。
10
南斗主限必生男,北斗加臨先得女。
11
科星居於陷地,燈火辛勤。昌曲在於凶鄉,林泉冷淡。
12
奸謀頻設,紫微愧遇破軍。淫奔大行,紅鸞差逢貪宿。
13
命身相克,則心亂而不閑。玄媼三宮,則邪淫而耽酒。(即天姚星)
14
殺臨三位,定然妻子不和。巨到二宮,必是兄弟無義。
15
刑殺守子宮,子難奉老。諸凶照財帛,聚散無常。
16
羊陀守疾厄,眼目昏盲。火鈴到遷移,長途寂寞。
17
尊星列賤位,主人多勞。惡星應八宮,奴僕無助。
18
官祿遇紫府,富而且貴。田宅遇破軍,先破後成。
19
福德遇空劫,奔走無力。相貌加刑殺,刑剋難免。
20
後學者執此推詳,萬無一失。